4月17日,领到42000元执行款的申请人王某紧紧握住执行干警的手连连表示感谢。
原告王某与被告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平舆县法院开庭审理后判决,徐某偿还王某借款42000元。判决生效后,徐某一直未履行。1月3日,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徐某一直躲避执行,早出晚归,4月16日,执行干警通过最高人民法院“总对总”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到了徐某的银行存款,据平舆县某银行反馈,徐某在其银行确有存款,账户状态正常。执行干警决定当即划拨其中的执行款42000元。当天下午17时30分,该笔款项被成功划拨至该院执行款账户。
网上划拨存款仅是该院借助执行信息化提升执行质效的措施之一。最高人民法院“总对总”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可办理网上查询、冻结、划拨业务,有效解决了被执行人财产难找、难控的问题,让失信被执行人无处遁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