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日,远在新疆的被执行人李某与远在石家庄的申请人王某在执行干警的多方调解下,达成和解,李某同意履行判决义务,并与王某约定了还款日期。
原告王某诉被告李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平舆法院开庭审理后判决,李某一次性支付王某欠款100000元。判决生效后,李某一直未履行,无奈之下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多次电话联系远在新疆的李某,劝导其履行法院判决义务,但李某一直推诿,不愿履行。为了能尽快实现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执行干警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李某名下的银行存款、房产等财产信息进行查询,发现李某名下一个银行账户内有存款,执行干警立即对此银行账户进行冻结,并依法将李某纳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俗称“黑名单”),体会到“黑名单”对自己的生活、工作带来各种不便的李某,主动联系了执行干警,并在执行干警的多方调解努力下,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和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