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平舆法院在村委的协助下,顺利对被执行人李某的征地补偿款进行扣留、提取,打击了失信被执行人的嚣张气焰。
原告韩某诉被告李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平舆法院依法开庭审理后判决,李某归还韩某借款40000元,判决生效后,李某一直未履行判决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找到李某做其思想工作,并对其进行释法明理,最终在执行法官的多方调解下,李某与韩某达成了分期偿还借款的和解协议。9月22日,韩某来到平舆法院反映情况,执行法官经过询问得知,最近县里修路占了李某的耕地,现在征地补偿款县里已经补偿给李某,同时李某也并未按时履行还款义务。执行法官得知这个消息后,立即进行核实,并在当地村委的协助下,对李某的征地补助款进行扣留、提取。9月28日,执行法官将执行案款交到韩某手中,使得此案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