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被执行人王某在拘留所里向执行法官提出愿意履行法院判决义务。
原告张某诉被告王某建筑工程质量纠纷一案,经平舆法院依法开庭审理后判决,王某赔偿张某24735.26元,判决生效后王某一直未履行法院判决。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经查询,执行法官并未在王某名下查到可供执行的财产,而此时王某也外出打工,下落不明。“王某回来了,正在家里,你们快来!” 9月23日,临近下班时间,执行法官接到张某的举报电话,立即迅速赶往王某家中,将其带回法院。面对执行法官的劝导,王某态度强硬不愿履行,平舆法院依法对其采取了司法拘留措施。拘留期间,王某的态度出现转变,并提出愿意履行法院判决。当天下午,执行法官将执行案款一次性交到张某手上。至此,这起历时多年的执行案件在申请人与执行法官的紧密配合下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