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17日,被告付某因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平舆县法院判处拘役四个月。
2014年9月28日,原告王某诉被告付某装修款纠纷一案,经平舆法院开庭审理后判决,付某于判决生效后偿还王某的装修款75000元,判决生效后,付某一直拒绝履行法院判决。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经法院强制执行付某才偿还了20000元,剩余55000元一直拒绝偿还。经查,付某在北京市、平舆县等地都有房产,其具有履行能力,却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2016年3月6日,付某因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被平舆县公安局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