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平舆县人民法院 公告
发布时间:2017-07-31 09:58:14
韩会勤:
本院受理原告陈新伟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2017年10月4日上午8点30分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七年七月四日
责任编辑:平舆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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