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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毒男子起邪念 合伙抢夺获刑罚

  发布时间:2015-06-05 10:43:01


    韩某某、邢某某、赵某三人吸食毒品起邪念,以购买毒品为由强行夺取他人毒品。日前,平舆县人民法院以抢夺罪分别判处被告人韩某某、赵某、邢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至十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判处3000元至5000元不等的罚金。

    2014年9月26日晚上,被告人韩某某、邢某某、赵某在韩某某家吸食毒品时商量去杨某某家抢夺毒品。同年9月28日晚韩某某、赵某、邢某某三人商量后由邢某某、赵某骑摩托车去杨某某家,以购买毒品为由将杨某某家的14.21克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和5.21克参有海洛因的小料抢走。后三人在韩某某家吸食一部分后剩下的由邢某某带在身上。

    法院依法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韩某某、邢某某、赵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趁人不备强行夺取他人毒品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三被告行为已构成抢夺罪。其中被告人邢某某系累犯,应从重处罚。被告人韩某某、赵某在庭审中能自愿认罪,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结合本案的事实及量刑情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平法宣    

文章出处:平舆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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