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染上了毒瘾,家住平舆县城的张某可谓不惜代价,其在2013年前后,因贩卖毒品罪和盗窃罪两次被平舆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拘役四个月,但是刑满后的他反而染上了毒瘾。2014年,囊中羞涩的张某为了吸毒再次实施犯罪。近日,平舆县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10000元;以盗窃罪判处其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经审理查明:2014年3月2日至6日,被告人张某因手中无钱吸毒,伙同他人四次以租车为由,在车行至偏僻处时,以下车方便为由待车停下后,持刀抢劫司机财物,并致一人轻微伤。后经评估,三人前后抢劫财物价值为201359元。
2014年1月19日19时许,被告人张某再次为筹集毒资,伙同他人窜到平舆县清河市场院内盗窃一辆蓝色两轮电动车。经鉴定,被盗电动车价值1129元。
平舆县法院依法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并根据其犯罪事实、情节、社会危害程度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