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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绝“醉驾”迎新年

  发布时间:2015-01-15 16:33:54


    农历年将至,走亲访友的人似乎也多了起来,据统计,平舆县法院2014年仅12月份就审结危险驾驶罪案件23宗,“醉驾”案件呈快速增长及高发态势,应引起社会重视。

    通过对案件情况进行分析,发现主要原因有三点:一是驾驶员安全及自我防范意识不强。部分驾驶员表示反对酒后驾车,但饮酒后意识模糊,安全及自我防范意识降低,一时冲动,导致醉酒驾车。二是驾驶员心存侥幸。法官在庭审时发现,大部分驾驶员心存侥幸,认为警方警力有限,自己就在县内开车,没有那么大的“巧合”被查到;也有一些驾驶员认为自己有“熟人”,即使被查获也能逃脱责任。三是对“醉驾”的理解有偏差。部分驾驶员认为少量喝酒难以被吹气测试测出;部分驾驶员认为经过短暂休息体内酒精可以完全代谢;部分驾驶员对“醉驾”入刑的理解不深,法律意识淡薄,未能引起足够重视。

    对此,我院建议:一是加大查处力度。充分调动警力资源,建立常态检查机制,加强对重点路段及区域的执法力度,让民众形成“交警时刻在查酒驾,一旦查到必将处罚”的惯性思维,遏制侥幸心理的抬头。二是从源头上加以防范。在考驾照时,驾校应强化对醉酒驾驶后果的宣传教育,召开专题讲座讲述“醉驾”实际案例,警示后人。三是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利用传统及新兴媒体,将“醉驾”入刑的相关案例、法律知识编成讲座、公益广告等,加大在电视、电台、手机、餐饮娱乐场所、社区宣传栏的普法宣传。三是普及“代驾”服务。加强监管,规范行业准入标准和资质审核,强化职业操守,普及“代驾”服务。

责任编辑:平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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