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舆县法院始终关注民生问题,积极开展各种法律服务活动,把对民众进行法律指导、普法教育作为责任和义务,使法化于民,从源头上减少辖区内的诉讼,避免因缺乏基本知识而引起不必要的纠纷而诉诸法院,造成人力、物力、财力及诉讼资源等资源的浪费。近年来,平舆县法院简单的民事案件受理数量趋于下降,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为提高辖区内民众的法治意识,解决广大民众心中的法律难题,平舆县法院开展各种活动力取把涉及简单法律的矛盾、纠纷,如不赡养老人、彩礼纠纷、青少年违法等尽量制在源头。一是加强对民间民调组织的法律指导与联系,发挥好一线民调组织的调解作用。采取对民调组织成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使其能够有足够的法律知识进行疏导,能够依法解决问题,使当事人服气;人民法庭的法官包片与民调组织建立联系,民调组织遇有难题能够及时得到法官的支援和建议。2005年以来,平舆县法院院办培训班7期,受训人员达117人次。不完全统计法官指导民调组织调解纠纷460余起。二是鼓励法官义务与辖区民众结成帮扶对子,尤其是农民工和企业法人,当他们遇到法律问题时通过电话、手机短信、网上勾通等方式为他们送去法律支援。目前该院有54名法官与1240余名农民工、23家个体房户和15家企业建立有联系。三是开展送法到校园活动。主动为辖区学校送法,为学校担任校外法律辅导员,每年选派优秀法官为各学校讲法律课,近三年来该院为辖域讲课70多场次。四是开展到案发地开巡回审理,让广大民众直接在庭审中接受教育,获取多发案件所涉及的法律问题。仅2008年就巡回审理各类民事案件65件,使当地人民群众受到了良好的法律教育。五是充分做好诉前释明、诉中解释、诉后答疑工作,使当事人赢得明白,输得甘心,使当事人能够在诉讼中学得相应的知识,进而通过他们进行传播。六是开展“办铁案”活动,不因适用法律不妥,办案不廉等问题造成裁判偏颇,使当事人对法律问题疑窦丛丛,尽而减少上诉率、申诉率,由于案件质量的提高,大大提高了服判息诉和当事人的满意率,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也大幅度减少,近两年来,该院赴省进京涉法涉诉案件为零。
平舆县法院的这些活动,提高了群众的法律意识,强化了有关有员依法办事的意识。正如平舆县二中老师胡志高所说:“平舆法院近年来,贴近民众进行法律服务,拨开了大众心中的法律迷雾,尤其是在校青少年,通过他们的法律服务,以案说法,使广大青少年学生获取了法律营养,规范了行为,增强了法制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