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审判公开原则,规范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工作,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已于2013年11月13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95次会议通过,并于自2014年 1月1日起施行。平舆县人民法院结合自身实际,狠抓落实生效文书上网,取得良好的效果。
一、庭室院里齐重视,狠抓落实促使裁判文书上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公布施行之后,平舆县人民法院各个庭室积极指定负责生效裁判文书的人员,并组织各个庭室进行落实裁判文书上网的培训,确保生效裁判文书上网的规定能够及时落实。对于业务不熟的庭室,由院政治部门和办公室进行再次培训,确保裁判文书上网认知无盲区。
二、指定专门机构负责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管理工作。平舆县人民法院政治处作为生效文书上网的执行单位,每月固定敦促和接收各个部门的生效文书,并审核生效文书内容是否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的,是否涉及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是否符合生效文书上网的规定等。对于符合裁判文书上网规定的,积极进行网络上传,做到裁判文书大方“晒”。
三、加强生效文书上网机制建设,文书上网上轨道。平舆县法院政治处对于各个部门上报的裁判文书,进行统计和上网后,及时建立相应的数据表格,进行存档和查阅,对于生效文书校队规范,上网工作做的较好的部门给予表扬,形成了各个庭室自觉履行生效文书统计上报上网的长效机制,使裁判文书上网工作步入机制的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