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扎实推进文明社会建设,进一步提升法院干警的道德素质,形成“文明司法、文明守法”的良好风尚,根据县委政法委《关于开展“践行价值观文明我先行”文明执法活动的实施方案》,该院积极开展“践行价值观 文明我先行”文明司法活动。
开展文明司法教育活动。围绕法院的职责任务,根据法院工作实际,组织全院干警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职业伦理操守教育,引导全院干警树立正确的司法理念,确保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
开展政风行风评议活动。组织开展文明司法大讨论、大评议,采取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集体议等方式,深入查找司法作风、司法态度等方面的具体问题,通过院长接待日、聘请廉政监督员、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回访案件当事人和开通监督电话等方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意见建议,深入查找文明司法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开展公开服务承诺活动。认真梳理群众关切的热点问题,反映强烈的难点问题和迫切要求解决的民生问题,研究制定服务群众、面向的承诺事项,确保每项承诺都惠民利民,让群众切身感受到法院干警的亲民爱民情怀。加强基层窗口单位建设,完善“一站式”、“一窗式”综合服务制度,提高办案效率,真心实意为群众提供周到、方便、快捷服务。维护好群众的切身利益,从看得见、摸得着的身边事做起,把涉及群众的各种“小案件”、“小事情”、“小问题”当成大事,解决好矛盾纠纷化解、困难群众司法救助等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问题。
开展司法公开活动。增强主动接受监督意识,进一步深化审务公开,构建开放动态透明的阳光司法机制,以公开促文明、以透明促廉洁。增强裁判文书的说理性,做好释法析理工作,让群众听得懂、看的明。完善院长接待日制度,定期面向社会公开受理群众咨询,接受群众监督。
开展司法规范化建设活动。以司法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为重点,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权力运行,推广人性司法,提高文明司法度。针对司法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切实解决司法人员履责不力,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以及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