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15日,平舆县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公开审理陈天携外孙王小斌等人入户抢劫一案,该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天、李小强、李小卓、许小辉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持械入户抢劫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且系共同犯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三款之规定判决被告人陈天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5000元;被告人许小辉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2000元;被告人李小卓和李小强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2000元。而被告人陈天的外孙王小斌目前在逃。
贾文是被告人陈天村里的包工头,陈天以前跟随贾文干活,但是因陈天家中事儿多经常请假,与贾文发生了口角,贾文将陈天踢出了包工队。陈天心中愤恨不已,找到了自己的外孙王小斌合计要“收拾”贾文。王小斌找来了许小辉等三人,在陈天的带领下去贾文家“踩点”,并从陈天口中了解了贾文家中的具体情况。2012年11月的一天夜里12点多,王小斌、许小辉、李小卓、李小强四人带着陈天提供的作案工具蒙面来到贾文家,将毫无防备的贾文一家绑了起来,贾文妻子的胳膊因反抗被几人打至骨折,四人从贾文家中抢走了14000元现金。
2013年的4月份,王小斌在平舆县的一家酒吧中喝酒,醉酒后的王小斌向一起喝酒的任某说出了自己抢劫的事情。震惊过后的任某向公安机关报了案,公安机关迅速组织人员立案侦查。2013年12月20日昆明警方在昆明火车站将形迹可疑的李小卓、许小辉捉拿归案,2013年12月25日陈天在家中被抓获,2014年1月7日,李小强在驾校中被警察抓获。目前,陈天四人已被法院依法判处刑期,庭审中的陈天后悔不已,自己的一时冲动不但害了自己,还连累了自己的外孙。王小斌目前仍然在逃,但是,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