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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舆县法院将公车关进制度的“牢笼”

  发布时间:2014-08-01 08:20:03


    近年来,“车轮下的腐败”一直是人们所诟病,也是问题多发区之一。平舆县人民法院采取多项措施,规范公车管理,从而将公车关进制度的“牢笼”,坚决杜绝“车轮上的腐败”。

    规范公车管理,杜绝“车轮上的腐败”。平舆县人民法院规范用车管理,设立办公室专门的车务管理人员,对法院司机和公车进行监督和管理。

    车辆出库凭手续,车辆进库需准时。该县法院工作人员需要出门使用公车时,本县区域内的,由庭室负责人进行签发派车单;需要出县的,由副院长签发,从而杜绝用车上的随意性。

    加强对司机班成员的廉政教育。禁止公车非因公事进入学校、医院、酒楼等楼堂馆所。禁止工作人员因公济私使用车辆。公车养修、加油需凭票。同时,该法院办公室主任加强对司机班成员的督促,确保公车管理无盲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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