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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舆县人民法院:铸就永不失衡的天平

  发布时间:2014-07-29 10:44:20


    近日,一起发生在辽宁省抚顺市清原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的腐败窝案在全国引发大规模震动,再一次将法院系统推向风口浪尖。在短短两个月时间里,这个县城法院的中高层几乎被掏空:三名副院长中,两人被带走调查,一人目前处于在逃状态。涉案人员还包括该院执行局局长(党组成员)和六名庭长,截止到目前,确定身陷腐败窝案的该院法官达到11名之多。

    一直以来,索贿、受贿、枉法裁判、“吃完原告吃被告”、截流执行款项等一直是是法院的诟病,影响了人们对法院的信任,损害了司法公正。同时我国法院系统改革在无成熟理论指导和无成功经验借鉴的情况下,摸索前行。要解决法院系统面临困境,必须加快在更高水平,更深层次,更宽领域推行司法改革,特别是法院系统改革,同时强化对法院系统的监督。只有让法院在改革和监督的双重作用下,才能避免类似的事件不再发生,让正义的天平永不失衡。

    从改革层面,加快司法制度改革,实现省以下法院的人财物统一管理。2013年11月12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要求,“改革司法管理体制,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探索建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司法管辖制度,保证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同时《决定》还提出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司法人员管理制度,健全法官统一招录、有序交流、逐级遴选机制,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健全法官职业保障制度。改革审判委员会制度,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这是我国从顶层设计的由上而下的改革方向,是突破司法地方化和司法行政化造成案件不公的重要举措。因为长期以来,我国司法设置和行政区划设置高度重合,法院人财物高度依赖地方,使得案件的公诉和审理容易受到地方干扰,影响案件公正审理。《决议》确定改革方向性内容之后,我国应根据这一大的改革方向,加快制定相关的配套制度,去跟进和落实法院改革,实现实现省以下法院的人财物统一管理,突破司法改革的制度性障碍。建立和完善审判长负责制度。在案件办理中,案件以审判长为核心,由审判长决定案件的具体承办法官或者亲自办理。审判长必须亲自查阅案件,亲自主持庭审,亲自撰写和签发法律文书,不再提请合议庭以外的其他人(包括其他院、庭领导)签发,实在把握不准的,可以提请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从而打破了审判分离的尴尬局面,形成了一种全新的工作格局。同时审判长是案件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对合议庭审理的全部案件负责,做到权责统一。同时建立有法官职业特点的管理制度,破除依靠行政级别体现法官价值的传统,建立法院法官正常的升迁和增薪制度,让真正为人民服务的法官得到应有的待遇,摈除非关系网权力网金钱网裙带网的用人制度,让这一特殊群体过上与自身角色相匹配的生活。

    从监督层面,法院加强自身廉政建设,强化外部监督,推行司法阳光。首先,建设廉政文化,形成廉洁风尚。加强对法院干警,特别是基础法院干警的政治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让社会主义法治理解深入干警心中,让干警在审判和执行活动中严格执行廉政纪律,改进司法作风,比如制作“传统廉政故事版面”、悬挂“名人廉政警句书法”、摆放“廉政警示牌”和“法官行为准则”,举办“道德讲堂”,开设“清风茶社”,学习先进的党员和法院干警故事等,努力弘扬法院干警依法办案、依法执行、廉洁奉公的精神,营造廉政文化氛围,形成全院干警以廉为荣、不廉为耻的良好风尚。其次,强化系统监督,推行主审法官责任制。法院审管部门应强化信息监管,对于审理中将超期案件及时提醒,对于审理程序不合规的及时通知其纠正,对于报结的案件,严格按照规定审批。同时施行定期评查卷宗制度,对于审理部门的卷宗,发现问题的,及时进行通报,督促庭室纠正。对于存在违法违纪的,及时移交法院纪检部门和有关司法部门。做到有错必改,有责必究。法院纪检和监察部门应充分发挥自身的监督作用,增强法院系统自身的约束性。再次,推行阳光司法,接受外界监督。法院应在立案大厅、办公大厅、派出法庭等场所公布法院的纪律作风规定,公开举报受理电话等。在立案过程中,主动告知立案审查结果,发放和解释诉讼风险告知书;在审理过程中,切实保障当事人和律师的知情权;在执行过程中,推行执行公开和信息公开,加强庭室对案件进度和执行款项的监督。最后,加强党委纪检人大监督,形成良好的监督制约机制。法院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对法院的监督。特别对于重大、复杂,涉及面广的案件,应主动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与庭审,主动向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汇报案情,听取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意见。对于清理现场等重大的执行案件,应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莅临执行现场,见证执行过程。对于违法违纪的法院干警,应依法予以查处,起到惩治和威慑的双重作用。

    法院系统改革是我国司法改革的重中之重,关系到我国依法治国方针的实现,关系到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也只有推进法院改革和强化监督,才能让代表公平和正义的天平永不失衡,才能不断实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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