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舆县法院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以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作为司法为民工作的重点,努力探索规律、创新机制,依法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教育为主,惩罚为辅。该院把审判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对失足少年的教育挽救上,适用刑罚时兼顾保护社会利益和被告人自身利益,对初犯、偶犯且社会危害性较小的青少年罪犯,在从轻、减轻判处的同时多适用缓刑,有利于他们积极改过自新。
寓教于审,惩教结合。该院在审理青少年犯罪前先告知其诉讼权利,通过与其法定代理人沟通、交流,了解其家庭环境、平时表现,掌握第一手材料,把握其犯罪根源,找准感化点和突破点,从感化点入手,分析罪因,讲解相关法律规定,把法庭作“课堂”,使被告人切实受到法制教育。
判后教育,巩固效果。加强思想疏导工作,对判处实刑的少年犯,通过教育促使他们安心劳动改造,树立信心,争取减刑,早日回归学校,重新做人。
今年以来,该院共在学校举办模拟法庭2次,开展法制宣传10余场次。开展回访帮教失足青少年20余人次,这些人在缓刑或者有期徒刑重新回归社会后,无一人重新犯罪,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