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平舆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突然收到立案庭转来的一批起诉平舆县中华机械厂的经济纠纷案件。中华机械厂是平舆县著名的机械加工企业,对于增加就业,带动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起到巨大作用。
经过慎重考虑,该院庭长李永慧将该批案件交给有着近三十年审判经验的于素辉法官具体承办。面对当事人激动的情绪,强烈要求财产保全的申请,承办人明白,如果此批案件处理不好,很可能造成平舆县中华机械厂的经营困难,甚至破产。为了做到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承办人于素辉先到平舆县中华机械厂了解情况。原来平舆县中华机械厂在购买了设备后,由于资金周转问题,没有能够及时付款,二原告误以为是被告故意拖欠货款。经过多次的劝说、沟通和调解,当事人的情绪也得到了慢慢的稳定。双方当事人经历了“尖锐的敌我矛盾”到“自己人内部的矛盾”,再到“这些都不是问题”。最后,经过承办人调解和双方协商,该批案件的原告全部撤诉。被告中华机械厂的老板紧紧的握住承办于素辉的手说:“真的谢谢你们”!
该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针对牵涉本地企业,关系本地经济发展的重大案件和系列案件,均由庭长亲自承办或者任用有着丰富经验的法官承办。审理过程中,加强沟通协调,争取做到社会效果和司法效果的统一,以优异的审判能力服务于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