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杰1994年考入河南省平舆县人民法院工作,从事民事审判工作十多年来,凭着良好的业务素质,扎实的法律功底和满腔的工作热情,承办了大量的民商事案件。“注重案件质量,追求案结事了”是她对自己的要求,也是对全庭同志的要求。近两年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都在当年总结案数的85%以上,调撤率达90%以上,特别是1998年上半年达95%以上。判决案件的服判息诉率在99%以上。所审结的案件无一起因认定事实或适用法律错误被发回重审或改判。
1995年至今,陈杰先后被县、市、省评为“办案能手”、“先进工作者”、“维权示范岗先进个人”、“巾帼标兵”、“文明个人”、“人民满意的好法官”、“市十佳女法官”、三八红旗手”、“人民调解先进个人”。2007年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中共河南省委政法委员评为“思想作风整顿先进个人”。2008年2月被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荣记“三等功”。
陈杰毕业于河南省政法学院,虽有着扎实的法律功底,但她从不满足,她常说:“作为一名法官,理应要比其他法律工作者掌握更多的知识。”为此,在繁忙的工作之余,她刻苦钻研法律知识。三十七岁的女人,社会角色是多重的:在家中她既是女儿,也是母亲,还是妻子,处在上有老、下有小的双重重压中。丈夫因工作特殊,很少照顾家,有一次,她开庭审理一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庭审结束,走下审判台时,已是一点三十分,此时,她才想起中午要接儿子。她一口气跑到幼儿园,看见儿子孤零零地坐在传达室的小屋里,脚手冻得冰凉。儿子见到她,第一句话就说“妈妈,你告诉我,放学时没家长接,不要乱跑,我听话,等妈妈来接”。听到儿子稚嫩的话语,她紧紧地抱着还不到三岁的儿子,泪水夺眶而出……如今儿子已上小学四年级,每天上学走前都习惯的往自已脖颈上挂一串钥匙,习惯地重复着一句话“妈妈早点回来!”可每次都是儿子为她打开家门,在家等她,饿了自已在家随便找点东西吃。陈杰的老家在外地,父亲长年有病,作为女儿的她,能做的就是逢年过节回去看看,平时一忙起事,电话也很少打。
她常说“法官是公平、公正、正义的象征,面对庄严的国徽,除了对法律的忠诚,你也就别无选择”。民事审判在常人的想象中,没有充满血腥味的搏杀与牺牲,但也存在着正义与邪恶的较量。
2006年8月陈杰去深圳办理一起买卖合同货款纠纷案,去之前,原告方对这位瘦弱的女法官明显的表示出不信任,还对陈杰说“你最好别去,深圳是一个三千元能买人一只胳膊的地方,你去我真是不放心。”原告的话陈杰没有放在心上,带了一名书记员和一名法警如期出发了。在深圳的几天里,她夜晚十二点以前很少休息:查询被告的财产、接触被告人、给院领导汇报案情、打印、传真查封保全裁定,为了躲避被告指使的不明真相的人的侵扰,夜晚还要随时调换住宿的地方。在去被告厂里查封财产时,被告叫了十几名看场子的,个个凶神恶煞,有的手中还拿着凶器,示威似的不停的晃着。被告厂子往外只有一条通道,如果被堵死,里面有什么情况就危险了。原告的法定代表人是一位五大三粗的汉子,站在那里两腿抖,附在她耳边说“这里的黑帮很厉害,咱们走吧,要不然一会就出不去了”。同去的那名法警也掏出了手机准备报警,她挥手制止了他,平静的坐在那里,随手端起带来的一瓶矿泉水,慢攸攸的喝起来,一边喝一边入情入理的给被告讲解,十分钟后气氛缓和下来,被告脸上的敌意慢慢消失,被老板叫去的十几名看场子的也被她有理有节的话语和镇静的态度所感染,不约而同的离开了大厅,一场一触即发的矛盾被她和风细雨的化解了。
求真务实的她,没有真正做下来认真总结过自已的调解“秘方”,但在工作中她永远是一个耐心的倾听者,温和的疏导者和敏锐的调停者。庄严的法庭不可能成为当事人内心情绪的宣泄场所,但在庭前庭后,她都耐心的倾听他们的声音。很多时候,当事人讲的都是些与案件在法律事实上无关的内容,但她就是在耐心的倾听中了解当事人的心结,并且能够以拉家常的方式做些温和的疏导工作。凭着多年的审判经验,她能够对复杂案件,在没有开庭的情况下,通过查阅卷宗材料看出案件的症结,从而找出解决问题的突破口。
不久前的一起河道侵权纠纷案中,原告诉被告侵犯了自已的使用权,双方当事人人数众多且矛盾尖锐。原告持有水利局与其签订的“水域使用协议”并有县政府颁发的“水域使用证”。被告持有1982年驻马店水利局一个水域使用文件。前几次调解都是承办此案的法官进行调解的,双方不欢而散。开庭前,庭长陈杰认真查看了卷宗材料,找出了问题的症结,有针对性的给被告从法律上,事实上进行讲解。几位被告从开始听不懂,到最后说“陈庭长这官司我们输的明白”。为了使被告少受损失,她又说服了原告给被告一段时间,在她半天的努力下,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
在她审理的一起离婚纠纷案中,原告是一个二十多岁的小姑娘,被告与小姑娘是同乡,在深圳一家酒店当经理。当初因为与原告有了感情与前妻离了婚,与小姑娘结婚并生了孩子。现原、被因家庭琐事闹起了矛盾,原告起诉与被告离婚。她通过与原告谈心发现原告对被告很有感情。她心里有了底,拨通了被告的手机,通过交谈发现被告对原告也感情未了,但就是原告的行为他看不惯。了解了问题的病结,她一遍遍通过电话做被告的工作,以家庭、孩子为重,又一边劝说原告改掉身上的坏毛病。就这样通过电话将一对有情人再次牵手,将一个即将破碎的家庭重归于好,挽救了多少这样的家庭她不知道,帮助了多少无故的孩子她也不清楚。
在平凡的岗位上,她辛勤的耕耘着,无怨无悔,尽管前面的路还很慢长,但我们相信她对“公平”“公正”“和谐”的追求永远不会改变,以严格的自律和崇高的内心品格保持着法的尊严,为弱者撑起一片晴朗的天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