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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舆县法院:借力“中国好人” 提升司法水平

  发布时间:2014-07-24 08:43:12


    自平舆县法院法警大队长陈凤伟同志入围2014年4月份“中国好人榜”候选人以来,平舆县法院号召全院干警积极向陈凤伟同志学习,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借力“中国好人”之风提高法院的司法水平和服务水平。

    推行阳光司法,落实陪审制度。该县人民法院结合自身实际和案件情况,采取多项措施,积极运用和完善人民陪审制度,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和法律效果。法院严把提名关,提高人民陪审员素质。开庭提前通知陪审员,积极沟通案情。在庭审中积极保障陪审员权利,做到“陪”“审”结合。庭后合议案件时,充分尊重陪审员意见。

    建立“四快”模式,缩短结案周期。该县人民法院紧紧抓住与人民群众利息相关的案件,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工作力度,建立快立快审快结快执的“四快”模式,不仅大大缩短了结案周期,更从司法保障上让每一位位当事人都感受到司法公平和正义。

    推行网络司法拍卖,杜绝拍卖上腐败。该县法院根据网络司法拍卖更为公开、公平、公正的特点,打破传统的司法拍卖模式,积极推行网络司法拍卖。 在2014年5月16日首次拍卖的一套商品房被以25.0768万元的价格竞得,溢价率达18.9%,有效地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了司法公信力,增强了司法信服力,加大了司法服务力。

    开庭不误农忙,执行利用窗口期。丰收季节,民事审判庭就提前安排开庭时间。对于农业户口的当事人,尽可能的错开抢收抢种的时间,切实做到司法为民,以人为本。同时很多外出的农民工纷纷回乡收麦。平舆县执行局在执行局长的带领下,马不停蹄地为当事人送达执行通知书,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地劝说当事人,对于“老赖”坚决依法采取拘留措施,从而威慑和打击“老赖”思想,促进执行工作的开展。

    该县人民法院用实实在在的行动,切切实实地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群权益,用默默无闻的行动践行着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方针,取得了良好的司法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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