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舆县法院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题,不断提升司法服务水平,多措并举,大力改善弱势群体平等参与诉讼活动的司法环境,方便老、弱、病、残等有特殊困难的群众参与诉讼,关爱社会弱势群体。
开通绿色通道,便利弱势群体诉讼。该院对涉及弱势群体的案件,坚持优先立案送达,优先采取保全措施,优先开庭审理,优先执行,最大限度地保证实现其权利。同时,用热心真情的服务拉近与弱势群体当事人的距离,由院长定期接待来访弱势群体群众,零距离倾听弱势群体群众的呼声,解决其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历史遗留问题,使大量信访隐患在诉讼前排除,将各类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
建立执行跟踪,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利益。该院对申请执行人为弱势群体的执行案件,建立执行跟踪档案,由专人对案件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督促被执行人定期履行。同时,该院结合最高院规定,加强执行力度,严格推行落实现有的执行措施,切实保护弱势群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加大司法救助,体现对弱势群体的司法人文关怀。该院对涉及老弱病残、妇女儿童、下岗职工、外地民工、特困企业等弱势群体案件,在诉讼费减缓免和司法救助上,视情况加大依法减、缓、免的幅度,确保弱势群体打得起官司。
化解矛盾纠纷,满足弱势群体诉求。该院坚持把“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审判工作理念贯穿于民事审判工作的始终,积极创新调解思路,拓宽诉讼调解领域,建立了诉前调、庭前调、庭中调、庭后调等机制,努力提高案件的调撤率、息诉服判率和调解案件自动履行率,调解中最大程度地依法、有理有据地保护弱势群体的利益不受损害,切实减少弱势群体当事人的诉累,满足弱势群体当事人的司法需求,确保案结事了人和。
做好案件回访,实现弱势群体案结事了人和。该院对涉及弱势群体当事人的诉讼案件审结后,承办法官定期适时回访,通过回访实地了解他们的生活处境,听取他们对法院工作的意见或建议,并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对弱势群体当事人需要法律援助的事宜,主动联络当地法律援助中心提供免费法律服务,妥善化解涉诉信访矛盾,有效防止弱势群体当事人越级上访,切实维护其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