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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舆县法院:争创文明单位,提升法院形象

  发布时间:2014-07-18 08:24:31


    平舆县法院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主题,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不断提高干警政治业务素质、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养。为进一步推进法院各项工作的开展,促进司法质量、办案水平、文明执法工作的全面提升,平舆县法院积极争创省级文明单位,为建设富裕、和谐、幸福平舆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基础。该院领导对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高度重视,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以党组书记、院长张元真为组长,副院长为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为文明创建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并定期研究文明创建工作,对每个庭、室、科的创建活动都进行了详细量化,充分调动了全体干警参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

    二是加强审执工作,营造环境。该院始终把审判执行工作作为各项工作的核心,其他各部门的工作都要积极服务于审判中心工作,确保各项审判工作取得显著实绩。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做到罚当其罪。大力加强民事审判工作,加大调解力度,民事案件的调解和撤诉率达到70%以上,减少了诉讼对抗。同时,不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提高案件执结率。

    三是加强教育学习,提高素质。一方面加强审判业务和技能培训,落实上级法院教育培训规划,定期举行集体业务学习、交流,并广泛开展“优秀法官、优秀书记员、调解能手、办案标兵”等评比活动,激励干警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另一方面,通过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人民法官为人民”、“群众路线”等主题教育活动提高干警为民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

    四是加强文化建设,提升形象。该院坚持文化兴院战略,建立承载有法律格言、文明行为规范、古今中外廉洁警言等内容的文化长廊,开展“廉政亲情寄语”活动,征集干警在审判执行岗位上的工作感悟,培育“厚德、崇法、为民、秉廉”的平舆法院精神。并通过开展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增强干警体魄,陶冶干警思想情操,倡导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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