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错了,我一定积极配合好执行!”被执行人孟某的妻子羞愧地说。6月19日上午10时,当平舆县人民法院配合执行的法警对执行现场警戒完毕,执行员严阵到场,找到被执行人孟某的妻子一番谈话后,孟某的妻子明确表达了积极配合执行的态度。
为推进公正、公开、透明执行案件,加大难执行案执行力度,震慑规避执行人,教育更多群众诚实守信、遵守法律,自觉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平舆县人民法院对“申请执行人李某申请执行孟某强占房屋”一案开展“见证执行”活动,活动邀请了驻马店市中院领导,县人大代表,省、市、县电视台和县《舆乡风》报等六家媒体记者到执行现场见证执行,在活动开展前,平舆县法院将案情、执行情况和活动执行方案作了通报和说明。
李某申请执行孟某侵权纠纷一案,平舆县人民法院于2013年做出民事判决,判决被告孟某返还侵占李某购买的三间门面房。该三门门面房系李某2010年出资买的,2012年被被告孟某强行占用。2013年10月李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执行人员多次做被执行人及其家人的思想工作,让其主动搬出房内物品,于2014年5月7日对所申请执行的房屋进行了查封,于2014年6月16日和19日分别张贴了责令搬迁公告,但被执行人孟某不予理睬,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义务。
因迫于“见证执行”活动强大的执行压力,被执行人孟某溜走,孟某的妻子受到教育后对家人的行为后悔莫及,采取了积极配合执行的态度,使现场执行交付工作进行展十分顺利,仅用一个多小时时间便完成了清理现场和房屋交付工作。
“见证执行”活动现场位于相对比较繁华的街区,引来了数百名的群众观看,案件顺利执结受到广大群众的赞誉,被执行人孟某的家人则显得尴尬。
一名路人说:“执行的好,就不能让‘老赖’抬头!”
平舆县人大代表、县人大法制办主任叶国庆说:“这次活动开展的效果特别好,不但加速了案件执结进程,还有效教育了广大的群众,用一案育一片”
平舆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陈杰则表示:“我们一定积极探索尝试象这样的执行方式,积极促进执行和解,只有去除当事人不守法的想法,才能达成和解,而和解我坚信才是执行中的最高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