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司法公开,促进审判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增强审判工作的透明度,结合“让当事人见到法官,让当事人把话说完”活动,规范庭审行为,强化庭审功能,提高法官驾驭庭审能力,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平舆法院根据中院要求积极开展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集中旁听案件庭审活动。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为确保此次活动能够规范有序开展,该院确立由分管审判管理工作的院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审判管理部门和各有关审判业务庭的主要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制。由审管办负责制定方案,联络代表、委员,并负责组织进行庭审评议等,各业务部门负责落实案件旁听,庭前向旁听代表、委员简要介绍案情。
明确案件范围,确保旁听效果。为保证旁听效果,该院确定以下重点案件邀请代表委员旁听:l、职务、金融、涉黑犯罪的案件;2、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如医患纠纷、交通人身损害赔偿、食品安全、环境污染案件等);3、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案件;4、有较大影响的新类型案件;5、代表、委员关注的案件等。
组织庭审评议,提高庭审技能。案件开庭前,案件承办人要向代表、委员书面介绍案件情况,审管办向代表、委员发放征求意见表,请其就庭前准备、审判程序、审判作风、庭审驾驭能力、法官仪表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庭审结束后,审管办组织代表、委员座谈或收集意见,及时听取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对于代表、委员对庭审提出的意见建议,各审判庭有针对性地加以改进,进一步提高驾驭庭审的能力。审管办对意见进行分析、研究并向院党组提出建议,并将院党组及院领导的意见及时向代表、委员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