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舆县人民法院始终把人民陪审员队伍建设作为法院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大力加强人民陪审员的任用、培训、管理等工作。通过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日常化管理,使人民陪审员在法院审判工作中不断发挥积极作用,提高法院公信力,提升法院形象,有效提高司法成果。
近年来,平舆县法院不断发展壮大人民陪审员队伍,截至2013年底共有人民陪审员118人,2014年计划增补人民陪审员59名,已提请人大任命。人民陪审员分别来自共青团、工会、妇联、学校、医院、企业、街道、社区、村委等,约70%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政治、文化素质较高,基本能够胜任人民陪审员工作。
人民陪审员来自群众,贴近群众,他们洞察民情,了解民意,更容易取得当事人的认同,当事人更愿意接受他们的教育和劝导,调解作用大,成功率高。该院在案件诉讼过程中,将人民陪审员讲“情理”与法官讲“法理”有机结合,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教之以法,在案件调解和审判中均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人民陪审员制度是体现我国民主法治的一项重要制度,在司法实践中正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在今后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工作中,该法院明确目标,积极推进人民陪审员工作健康有序发展:强化宣传,营造支持人民陪审员工作的舆论环境;严格程序,促进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加强培训,提高人民陪审员的综合素质。法院通过人民陪审这个桥梁和纽带,让普通公民协助司法、见证司法、掌握司法,充分展示司法的民主作用,更好的实现人民民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