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中央文明办、中国文明网传来喜讯,平舆县法院法警大队长陈凤伟同志入围2014年4月份“中国好人榜”候选人。
陈凤伟,1989年从部队转业后分配到平舆县法院工作,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执行庭副庭长、法警大队大队长,现任平舆县人民法院法警大队政委。从转业至今,他先后荣立二等功三次,三等功一次,荣获2003年度驻马店“优秀政法干警”、2004年度“人民满意的好法官”称号,2005年度被评为县、市两级“五好党员”,2006年4月25日,被驻马店市授于全市“十大杰出青年”及尊老敬老模范模范等称号,2008年10月他被评为平舆县“十佳道德模范”和驻马店市“十佳文明市民”;2009年4月25日他又被授予驻马店市“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称号。《人民法院报》、《光明日报》《解放军报》、《河南日报》、《驻马店日报》、《天中晚报》,河南电视台、电台,驻马店市电视台、电台以及平舆电视台、电台均刊登、播放过他的事迹。
在部队,他因扑烈火荣立“三等功”,因拦惊马荣立“二等功”。他是全军优秀班长,曾荣获过济南军区“战士标兵”和“活着的刘英俊”称号。在工作中,陈凤伟同志始终保持严谨的作风,在办案中秉公执法,廉洁自律,不徇私情,主动为当事人排忧解难,文明对待当事人,对犯罪分子铁面无私,疾恶如仇。十余年来,办理案件近千件,没出过任何差错,解决了许多矛盾激化的案件,减少了很多上访,在群众中具有很高的威信。他高度重视法警大队的整体建设,找准薄弱环节,狠抓作风建设和法警业务训练,使法警队的各项工作年年都位居全市先进行列,每年都能以高标准完成上级赋予的各项任务近千件,从未出过一次差错。在生活中,他坚持学雷锋、做好事,心系群众,抚危济困,把人民群众的困难当作自己的困难。虽然经济上并不宽裕,但他二十年如一日,从生活、物资上悉心照顾李凤英、李继兰两位孤寡老人,还长期资助帮扶了两个孤儿上学,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好人就在身边,陈凤伟同志用实际行动践行了一名优秀共产党员的诺言,用执着和汗水树立了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用爱心和热情谱写下了社会和谐的音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