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凌晨5时,平舆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李永慧、执行员李峰和法警张文生来到被执行人预制板厂,欲将长期规避执行的郭某“堵”在屋内。刚一进厂,郭某养的两条狗就狂吠起来,警觉的郭某今天是和衣而睡,听到狗叫,迅速开门查看情况,发现来人是法院的执行人员,就一个箭步冲出屋门向野外窜去,看到郭某又要逃跑,执行人员立即向郭某追去,在郭某跑出去100多米的地方,执行人员将郭某“堵住”,气喘吁吁的郭某看着威严的执行人员,无力低下了头。
两年前,郭某的雇工李某在为郭某运砖时,四轮拖拉机水箱的沸水外溅,将李某的腿部烫伤,构成了七级伤残,经法院判决,郭某应向李某赔偿5.8万元人民币。案件进入到执行环节后,法院工作人员多次与郭某进行了沟通,但郭某始终没有履行。为了规避执行,郭某绞尽脑汁,想方设法逃避执行,开始时郭某以“要借款履行判决”为由拖延时日。后来,又以在外办业务为由拒不与执行人员见面,从那以后执行人员的电话他干脆都不再接。最近,执行人员再去找他,他远远看到执行人员或是法院的车辆,就立即躲避,与执行人员玩起的“捉迷藏”。
为及时实现执行申请人的权益,执行人员通过各种渠道,在掌握了被执行人郭某在自己开办的预制板厂的消息后,迅速开展了这次执行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