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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舆县法院坚持源头治理积极做好涉诉信访工作

  发布时间:2013-08-29 15:10:15


    平舆县法院从维护社会稳定和群众利益的高度,牢固树立“群众信访问题无小事”的观念,把信访工作摆在更加突出、重要的位置,坚持标本兼治的原则,一手抓积案化解,一手抓源头治理,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做好源头治理。

    完善信访工作机制,以制度建设将涉诉信访工作引向深入。坚持与时俱进,始终把制度创新作为推进法院信访工作的重要动力,通过不断的创新实践,该院先后建立监督反馈处理制度、限期办结制度、责任追究、“四定、一包、六到位” 涉诉信访工作处置机制等制度,用新的制度满足信访工作的新要求,用新的举措回应信访群众的新期待。

    畅通信访渠道,落实院领导轮流接访制度。推行无障碍信访,畅通渠道听取民意,坚持领导值班接访制度,通过公告栏,公布接访人员姓名、职务、联系方式,每天保证一名院领导接待来访群众,加大院领导直接倾听民意、了解民情的力度,及时发现和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缩短流程,及时做好法律释明、说服劝慰工作,切实把矛盾解决在基层,扼杀在萌芽状态。

    责任落实到人,分类建立台账。该院按照 “谁主管、谁负责、谁领导、谁负责、谁承办、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及责任人,确保责任落实到人。严格实行初信初访首问、首办责任制,把好第一道关口,认真负责地办好初信初访,真正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防止因处理不及时、不到位导致问题堆积,形成新的信访积案。

    注重事前预防,强化责任事后责任追究。该院坚持早监督、早纠正、早治理,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与相关人员预警谈话的方式,提前防范,着力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对因工作失职或失误导致信访或上访的案件承办人实行责任追查,根据具体情况,对经过责任倒查负有责任的干警,除责令离岗处理信访问题外,视情节给予不予评先、通报批评、警告、记过、降职等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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