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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舆县法院二十二名首届执行监督员正式上岗履职

  发布时间:2012-10-11 15:32:18



首届执行监督员座谈会

    为加强法院执行工作的外部监督,规范执行人员的执行行为,增强执行工作的透明度,平舆县法院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聘任了首届22名执行监督员。10月10日下午,平舆县人民法院举行执行监督员颁发聘书仪式,市中院执行局局长李蔚涛、县人大副主任彭洪黎、政协副主席吴玉峰、院长张元真及本院执行干警参加聘请仪式。

    院长张元真首先对本院的审判执行工作、队伍建设、各项执行措施及执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做了报告。张院长要求全体执行干警要积极配合执行监督员工作,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办理、反馈,并希望全体执行监督员对法院工作多提宝贵意见,献言献策,积极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推进法院执行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市中院执行局局长李蔚涛指出,执行监督员通过参与重大、疑难案件的执行、参与涉执信访案件的审查、办理、参加有关执行工作会议等合法有效的监督方式,对执行工作中司法决策、公正高效执法、干警作风、廉洁自律及遵守职业道德等情况进行监督,通过推行执行监督员这一制度,可以有效地规范法院的执行行为,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促进执行工作的良性发展。

    县人大副主任彭洪黎要求执行监督员要发挥好监督作用,认真履行职责,用好权利,以实际成效推动法院执行工作上台阶,真正做到让群众满意,实现公平正义。

县政协副主席吴玉峰要求执行监督员要树立起勤于学习的理念,不断加强对法律知识的学习,尽快熟悉执行程序法律规定,并加强自身修养,遵守司法礼仪,尽快适应执行监督工作。

    颁发聘请书后的座谈中,执行监督员对法院执行工作给以充分肯定,同时对如何提高执行效率,和谐执行等方面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纷纷表示一定积极履行职责,更加关注、支持、监督法院执行工作,维护司法公正,为营造良好的执行环境做出应有的努力和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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