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岁少年王小黑本应该在学校好好读书,如今却深陷囹圄。王小黑因一句话与同村村民王大黑发生争吵,继而大打出手,并用菜刀将王大黑砍死。2011年12月9日平舆县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王小黑有期徒刑13年。
王小黑原在平舆县某中学读书,一天下午,王小黑放学回家后到同村村民王大黑家中找其外孙玩,当时只有王大黑在家。王大黑就对王小黑说:“以后不要再找我外孙玩了,就是你把他带坏的。”王小黑一听非常恼火,就反驳说:“我咋把他带坏了?”两人就此争辩,继而发生厮打。在厮打过程中,王小黑在王大黑家的院子里捡起一块砖头朝王大黑头部砸去,将王大黑头部砸伤,流血不止。王大黑一看情况不妙就想往外跑,此时王小黑对准王大黑肚子又连跺两脚,将其跺倒在地。这时已经失去理智的王小黑,又跑到王大黑的厨房里拿起一把菜刀对准王大黑头部连砍数刀,致使被害人王大黑倒地死亡。
事情发生后,王小黑用棉被将王大黑的尸体盖好,并将王大黑家的大门从里面锁好。为了逃避公安机关侦查,王小黑将砸伤王大黑用的砖头和留有自己手纹的钥匙拿走(上学时分别扔到地里和水沟里),将当天穿的衣服和鞋子洗刷干净之后第二天就上学去了。
一星期后的一天下午,王大黑的女儿回到王大黑家发现父亲死在自家院子里,随即就向公安机关报了警。公安机关通过侦查,将正在学校上课的犯罪嫌疑人王小黑抓获。
平舆法院经审理认为,王小黑持刀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造成被害人死亡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由于王小黑故意杀人情节特别恶劣,后果极其严重,给社会造成恶劣影响,但其犯罪时不满十六周岁,认罪态度较好,其亲属已向被害人的亲属赔偿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亲属的谅解,根据本案事实和情节,遂依法判处王小黑有期徒刑13年。(本文中人名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