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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舆县法院认真学习贯彻尹晋华同志重要批示精神

  发布时间:2011-12-07 10:12:56


    接到豫高法【2011】49号《关于认真学习贯彻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尹晋华同志批示精神进一步做好全省反腐倡廉工作的通知》后,平舆县法院随即组织党组成员进行学习。

    11月29日,该院又召开全体干警会议进行了学习,尤其是对尹晋华同志关于“省高院党组狠抓反腐倡廉的做法应予肯定;凡是有人做,而做公务之人必先清廉,这是古往今来的为官之鉴,不如此会失公允,惹恼民众,引祸上身;这一点,各行各业的公职人员都就明白”的批示精神和“阳光——为天平增辉”进行了重点学习。

    学习过后,党组书记院长张元真针对工作实际情况作出部署并提出了明确要求:

    一是每位干警要准确理解和把握尹晋华同志重要批示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批示精神上来,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来回报尹晋华同志对法院工作的关心、爱护和支持。

    二是全体干警要忠诚履职,以人为本、公正司法,勇于创新,注重素质、提升形,切实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推动法院工作发展。

    三是把贯彻尹晋华同志批示精神与当前开展的“作风纪律整顿”活动结合起来,以活动为契机,深入对“五个严禁”、“十条禁令”等规定再学习,增强干警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切实解决司法作风方面存在突出问题,促进公正廉洁司法,使法院队伍建设、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提高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

    四是认真践行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司法理念,不断加强法官职业道德教育和廉洁教育,把廉洁司法作为法官最基本的职业操守,使干警时刻做到警钟长鸣,自觉规范和约束自身行为,进一步树立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良好形象,

    五是始终把维护公平正义放在突出位置,不断提高司法的公信力、公正性和权威性,做到公正司法,为民司法,最大限度地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充分维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区域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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