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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舆县法院四个目标要求保障“再学习再教育”活动取得实效

  发布时间:2011-11-04 15:48:58


    自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活动开展以来,平舆县法院紧紧围绕深刻理解和正确把握“三个至上”工作指导思想,坚持能动司法理念、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及“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结合当前开展的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群众观点大讨论”等活动,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活动。该院提出四个目标要求务求再学习再教育活动取实效。

    一是以再学习再教育活动坚定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该院以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读本》、《人民法院审判理念读本》相关教材为主,不断强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及相关内容的学习教育工作,使干警深刻理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论精髓和实践要求,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进一步端正法院工作的指导思想,明确法院工作的政治方向和工作重点,在进一步确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上见实效。

    二是以再学习再教育活动全面提高法官队伍素质。不断加强反腐倡廉建设,认真抓好全院干警特别是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贯彻落实,严格禁止在审判、执行活动中谋取不正当利益,严格落实“四个一律”等相关规定;积极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提高法院队伍拒腐防变的意识和能力。  

    三是以再学习再教育活动促进制度建设和司法管理。大力推进司法民主,进一步完善司法公开制度开展“阳光”司法,确保司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进一步完善符合法院工作特点的民意沟通表达机制,大力推进司法便民机制建设;以开展大走访活动和“千名法官进村居”活动为契机,以解决实际问题为切入点,积极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四是以再学习再教育活动推动审判工作上台阶。通过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再学习再教育,使广大干警正确认识新的形势下审判工作的新特点,积极探索调判结合、调解优先中的新规律,不断丰富和完善审判工作的新方法。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深入研究解决各类矛盾纠纷的法律问题,大力开展不稳定不确定因素的排查工作,妥善处理相关案件,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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