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党的群众路线,进一步落实“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宗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平舆县法院结合本院工作实际,采取四项措施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巡回审判工作,方便群众诉讼。
一是成立巡回审判工作领导小组,推动巡回审判工作有序开展。该院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庭庭长为成员的巡回审判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固定办公室,加大对巡回审判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力度。
二是逐步确立以巡回审判为主的工作机制,大力开展巡回审判工作。注重加强巡回审判与行政调解、人民调解、社会法庭等非诉纠纷解决机制的衔接配合。巡回审判坚持群众路线,坚持从实际出发,坚持方便群众诉讼的原则,遵循诉讼原则及程序规定,切实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三是不断拓展巡回审判方式,建立完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该院巡回审判人员实行分片负责的办法,一般两周巡回办案一次,实行巡回审理、巡回调解、就地宣判、就地接访、就地回访等工作方式、方法。巡回审理的案件,除即时履行完毕的以外,建立回访档案,定期安排承办法官做好回访工作。对回访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做好释疑和调后执行工作。同时,选择典型案件进行巡回审判录制,上传到网站的“庭审直播”栏目。
四是科学合理布局巡回审判点,完善巡回审判保障机制。该院依托人民法庭、社会法庭、人民调解委员会等机构的办公场所,设立固定巡回审判点。巡回审判法庭根据实际需要配备审判物质设备,至少配备一名审判人员、一名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