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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舆县法院“五坚持”推进社区矫正工作

  发布时间:2011-10-24 17:25:45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意见,落实刑释人员出狱出所社区矫正工作,并促进刑释人员顺利回归社会。平舆县法院积极行动,“五坚持”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发挥法院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职责。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原则。认真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切实落实中央关于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决策部署,确保社区矫正工作的正确方向。

    二是坚持依法合规的原则。在现行法律的框架内,建立健全社区矫正工作规章制度,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运行。

    三是坚持分工协作的原则。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密切配合、相互协作,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司法行政机关具体实施,形成整体合力,努力提高矫正质量。

    四是接受监督的原则。社区矫正的全过程必须公开、透明,全面接受法律、社会、群众监督,依法、公正、有序、有效开展。

    五是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国家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分步、有序、扎实地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确保社区矫正工作各项措施符合实际、取得实效。

责任编辑:yy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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