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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立和谐执行理念 强化执行调解工作

  发布时间:2011-10-14 09:48:28


    执行和解作为解决纠纷的一项重要机制,不但有利于减少执行成本,减小执行对抗,而且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确保执行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为此,我院始终要求执行人员在执行工作中,讲求执行艺术和执行工作方法,坚持树立和谐执行的司法理念,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并重,坚持文明执行,慎用强制执行措施,加大执行和解力度,破解执行难题,消除涉执信访隐患,有效地化解了社会矛盾,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主要做法是:

    一、教育疏导和执行威慑并重

    在执行工作中,不少被执行人是先拖后躲,想方设法不履行法律义务,对这样的被执行人,执行人员区别不同案情,以攻心为上,对有执行能力的被执行人,在对其财产进行查实并采取控制措施后,再适时做双方的调解工作。这时的调解工作对被执行人意味着将节省执行中支出的评估、拍卖等费用,对申请执行人来说可以及时地得到执行款物,达到案结事了的司法效果。对一时查找不到可执行财产的被执行人,通过法制教育,向当事人宣讲法律知识,采取以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拘留、罚款、追究刑事责任和上网公布被执行人不履行义务信息等强制措施的威慑手段,从而使被执行人明确利害关系,敦促被执行 人自觉履行义务,或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执行协议。

    二、加强情感沟通,坚持人文执行

    对当事人矛盾不深,一时斗气引发的诉讼,特别是在执行婚姻家庭、财产继承、相邻纠纷等与百姓生计息息相关的案件中,通过引导当事人之间进行换位思考,沟通交流,让双方消除思想隔阂,互谦互让,缓和亲邻关系,实现友好相处,以达到“平纠纷、促和谐”的执行效果。如我院在执行董某申请执行其子董某某赡养纠纷一案,申请人要求其子给付生活费和支付每月的水电费。在执行过程中了解到,被执行人董某某已60多岁,且是五保户,无履行能力。执行人员多次与当事人所在乡镇、村委负责人联系,共同做双方当事人思想工作,又主动找到申请执行人的其他四个子女,从钝化家庭矛盾、注重亲情角度做工作,最终被执行人的姐弟主动负担起老人的生活所需,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成功地调结此案。

    三、借助执行担保,确保案件执行顺利开展

    对暂无给付义务能力的被执行人和法院一时查找不到可执行财产的案件,为使申请执行人安心,将执行担保作为和解协议执行的重要内容,由被执行人提供担保财产,或由双方熟悉、社会诚信度较高的第三人为被执行人担保,以保证义务的履行,促成执行和解目的的实现。

    四、不断建立和完善各项执行工作制度

    执行工作涉及面广,靠法院单打独斗是执行难形成的根源,按照上级法院要求,不断完善执行工作联动制约机制,完善联席会议程序,尤其对村委、乡镇政府为被执行人的特殊主体案件和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职工工资等涉及个人生存、生活的重点案件,主动向党委、人大汇报情况,争取党政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加强与有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对赖帐不还的被执行人进行联合制裁,借助外力协作,实现和解执行。

责任编辑:lx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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