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院在中级法院的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创新机制,始终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全面加强民事审判工作。积极参与社会建设,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了民事审判化解纠纷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的职能作用。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出了应有贡献。现将我院的民事审判情况报告如下:
一、民事审判工作的情况
今年以来,我院共受理民事案件677件,结案439件,其中判决125件,调解134件,撤诉180件,上诉42件,结案率64.8%,调撤率71.5%,上诉率9.5%。从数据分析来看,结案率低,调撤率低,上诉率高等问题。
二、民事审判工作中的问题
在民事审判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具体地讲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诉讼调解率低、上诉率偏高。由于新型纠纷的不断增加,法官处理案件适用法律困难,导致调解工作难度加大。另外由于外出人员的增加,导致缺席审判的增加。
二是举证难、取证难、证人出庭作证率低等。受制于当事人法律知识的缺乏以及举证能力的限制,当事人在提交证据上存在困难。受法律意识的影响,很多证人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原则,不愿意作证。
三是送达难的问题突出。法律规定的送达方式种类是比较齐全的,基本上能符合民事诉讼的要求。但在实际中由于当事人的不配合,尤其是侵权类案件当事人,对法院的抵触情绪特别大。
四是民事涉诉信访量相应偏高。从实际的情况看,主观故意造成的错案是极个别的,究其原因,一方面是由于法院自身少数案件质量和效率不高问题;另一方面,有些当事人法律意识和诉讼风险意识不强,把自己举证不能、诉讼决策失误、不当行使诉讼权利、不积极履行诉讼义务导致的不利诉讼结果,视为司法不公,申诉不止。再者,有些当事人存在思想观念误区,上访人员信“多”不信“少”,不论什么事,这个部门跑了又去其他部门去找领导;信“闹”不信“理”,不管有理无理,先闹再说,认为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只要一闹,领导就会重视。
五是由于受人员编制、进人机制等因素制约,导致民事审判法官青黄不接、人才断层、人才流失的现象日趋严重,制约着民事审判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六是在处理案件时,法官的人格和尊严时常受到无端的侮辱和损害,甚至人身安全也经常受到威胁,对此确无能为力。
三、民事审判的一些经验
一是加大案件的调解力度。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始终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的原则,加强调解力度。首先,在送达起诉状副本和应诉通知书时调解。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双方争议不大的案件,收案后用简易程序审理,既以打电话、就地审理等简便灵活的方法通知当事人到庭或到当事人住所,在双方当事人同意且被告自愿放弃答辩期的前提下进行调解。其次,在被告答辩时进行调解。既在被告向法院送达答辩状时,根据原告的起诉事实及被告的答辩意见,给被告做调解工作;如被告同意,便及时通知原告立即到庭进行调解。第三,做好庭前调解。庭前审判法官通过认真阅卷,初步了解了双方当事人争议的焦点后,归纳双方当事人的分歧,及时电话联系当事人或其代理人询问其是否愿意调解。最后,积极做好庭后调解。只要有调解的可能都要及时进行,这样既保护了当事人私法上的处分权,同时也保护了法律赋予当事人的和解权利。
二是加强队伍建设。切实转变审判作风,强化宗旨意识,牢记“两个务必”,克服特权思想,恪守职业道德,坚定对公平和正义的信仰与追求,树立公正、高效、文明司法的良好形象。按照立足岗位、注重实效的要求,采取得力措施,进一步加强教育培训,全面提升民事法官的理论素养和职业技能。进一步加大反腐倡廉力度,加强教育,完善制度,强化监督,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司法公正的民事法官队伍。
三是多措并举,努力提高法官素质。提高司法效率,关键是要发挥法官的主观能动性,法官是实现公正和效率的行为主体,其素质直接影响案件审理的质量和效率。我院定期组织民事法官进行新法律法规的学习及审判技能,并相互交流审判经验。同时鼓励民事法官通过各种形式进行自我学习,借鉴和学习先进法院的工作方法和经验,努力提高法官的法律素养和业务素质,从而提高司法效率。
四、今后民事审判工作的思路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端正执法指导思想,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司法水平,深化民事审判工作、确保公正司法;深化改革、建立机制、规范管理、确保民事审判工作公正高效;忠于法律、敬业奉献,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司法公正的法官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