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营造干警积极向上、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提高全院干警办案积极性、主动性,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提升业务技能和水平,推进全院业务工作整体发展,平舆县法院大力开展“办案标兵、调解能手”评选竞赛活动,在评选活动中,采取三项措施确保活动的顺利开展。
一是加强制度与组织保障。制定了《平舆县人民法院关于评选办案标兵调解能手实施方案》,并成立了以院长为领导小组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成员的“办案标兵调解能手”领导小组,对此次竞赛活动进行全面领导,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二是强化目标责任意识。根据本院实际情况提出明确的评选标准,包括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廉洁自律、公正执法等,并在办案数量、质量、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方面作出明确要求,选出“办案能手”、“调解能手”各五名,引导广大干警积极参与到竞赛活动中,推进争先创优活动的深入开展。
三是明确规范评选程序。制定了规范的评选程序以确保评选活动的公平、公正、公开。采取部门推荐,根据推荐人员的全年办案情况并结合其日常表现,确定初选人员。政治处、案管办、监察室、立案庭综合进行审核。党组根据政治处推荐人选,对照评选标准进行全面衡量确定“办案能手、调解能手”人员名单。
评选方案下发到各庭室后,全院干警及时认真学习,查找不足。大家都表示要以方案为标准来审度自己的业务能力,力争要在竞赛中干出成绩,亮出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