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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大学习、大讨论”之风,强化和谐司法理念

  发布时间:2009-07-25 16:44:58


    

    自全省开展“新解放、新跨越、新崛起”大学习活动以来,平舆县人民法院干警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报告精神以及省委八届八次全会和市委二届六次全会精神,并结合该院工作实际,扎实推进全院工作的新发展。

    这次“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使平舆县人民法院在司法实践中对“构建和谐社会”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只有坚持以民本,从大处着眼看社会,从小处着手做工作,思想要跟着社会发展而与时俱进,只有这样才能在自己所处的社会工作环节中充分发挥出积极能动作用。在民事审判中,该院始终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以调为主,案结事了”的原则,想尽一切办法促进当事人以和解的方式定纷止争解决问题。如该院辛店法庭庭长陈杰在审理一起校园学生伤害案中,被告代理人在庭审中举证、辩论中都认为自己不该承担任何责任。休庭后,作为审判长的陈杰采取轮番谈话的方法一次次、一遍遍耐心地给当事人讲理说法,最终以法官的人文品格和对法律的忠诚工作打动了当事人。虽然调节结束已是晚上八点多钟,但从当事人流露出的笑容中让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明白;他们所做的一切工作,一切努力都是值得的!真正做到了急当事人之所急,想当事人之所想,用辛勤和汗水维护了社会的稳定与和谐。

    在“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中,该院结合工作实际以及全县的治安现状正在尽全力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矛盾和问题。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不稳定因素,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稳定因素,进一步完善司法便民、司法利民、司法护民的各项措施,真正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为全县社会经济的全面发展保驾护航,为奥运会期间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氛围。

责任编辑:张晓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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