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舆县人民法院辛店人民法庭法官用真情将一对走向离婚边缘的夫妻重归旧好,使两个被愁云笼罩的的家庭又见笑语欢声。
刘某(男)与张某(女)已结婚八年多,生育有两个孩子。张某与刘某母亲一向不和睦,终于在一次与刘某母亲生气后,张某负气离家出走。刘某多方查找联系不到张某,起诉至平舆县人民法院,要求离婚。
家庭和睦是社会稳定的一个重要因素,很多家庭表面上因小事闹得剑拔弩张,似乎是婚姻走到了尽头,但判离后却会给社会带来一系列问题,更有的夫妻为当初的冲动分离而后悔莫及。针对刘某的起诉,办案法官决定弄清真正原委再作决断。通过对案件审查发现,尽管张某与婆婆不睦,但与丈夫刘某感情基础相对牢固。刘某之所以提出离婚之诉,是因为母亲认为儿媳不孝,不符合老人心中的孝顺标准;再加上刘某一年多找不到张某,整天被两个孩子闹得心烦乱,找岳父,岳父亲情绪激动,认为女儿受了委屈,非得让刘母认错,否则就不让再见女儿,刘某两头受气十分懊恼,一怒向法院提出与张某离婚之诉。
弄清了原因,法官李小芳感觉到,婆媳不睦是思想认识错位,张某之父不让张某与刘某相见是爱女心切做出的过激行为,这些问题都不是婚姻破裂的原因,只要做通了张某之父与刘某之母的工作,就扭住了事件的“牛鼻子”。于是办案法官首先与张某之父沟通,讲清了女儿的大幸福与小问题之间的关系,小问题可以沟通解决,大幸福错过不能回的道理。又与刘某的乡亲沟通,说明家庭和谐是家庭兴旺的前提,对儿媳的要求要去除封建老思想,用现代观念去评价道德标准,要以家庭幸福、家庭发展为重的道理。通过一次次工作,终于使两位老人想通了道理,张某之父及时让女儿赶回,刘某之母也表示今后要好好与儿媳处理好关系。张某回来后,办案法官又与张某、刘某进行了交谈,奉劝二人要珍惜感情,尊老爱幼妥处矛盾,把精力放在家庭发展上。在法官的劝说下二人都对自己的行为有了悔意,表示要听从法官的劝告,妥处矛盾,把生活过得更好。
一场婚姻危机在法官的巧妙调解下化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