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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舆县人民法院以开展“五除”活动促进警车规范管理

  发布时间:2011-05-31 10:35:44


    5月27日,平舆县法院召开警车管理工作会议,会议学习了新修订的《平舆县人民法院车辆管理制度》,并通报了省高院关于对济源市法院司机擅用公车涉嫌交通肇事的事件。纪检组长王云峰进行了强调,这次事故的发生,再次敲响了警钟,要对照济源市法院公车事故暴露的问题,结合当前开展的“五除”专项活动,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规范公车使用和管理工作,杜绝此类恶性事件的发生。该院对下一步公车使用管理采取以下四项措施进行规范。

    一是全面开展公车使用和管理领域的自查活动。由监察室负责全面检查本院公车使用过程中安全教育、日常管理、制度落实以及工作人员的遵纪守法意识、司法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要积极整改,督促落实。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车辆管理制度。坚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公车使用和管理的责任,严格落实本院关于车辆统一管理、派车审批制度、双休日、节假日封存、车辆轮流值班及燃油包干等制度,对于违反车辆管理制度造成严重后果的,由用车部门和个人承担全部责任。

    三是加强对干警遵纪守法意识的教育。进一步加强对干警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廉洁自律教育、遵纪守法教育和安全行车教育,引导广大干警树立正确观念,坚决克服特权思想,自觉抵制不正之风,自觉维护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

    四是加强监督检查。由院纪检监察、法警队、办公室组成检查小组,每周至少检查一次车辆的使用情况,对发现的违规问题,对相关人员依照本院关于车辆管理制度进行相应的处理,并及时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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