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舆县法院为了不断推进审判管理的创新与发展,加强案件质量内部监督,健全、完善案件评查机制,严格坚持“三个到位”,促进案件质量的整体提升。
一是逐案评查到位。坚持重点案件评查与常规评查相结合,全院审、执结的每起案件都要经过审判管理办公室评查,对每一起案件从程序、实体及法律文书的制作等各个方面进行全面评查;一件案件一张评查表,记载该案存在的问题及扣分情况,并根据具体情况做出良好、合格、不合格等级的评判。特别对重点案件的评查实行问责制,对发回、改判的案件要求承办人员说明原因,分析案件被发回、改判的原因,一案一评议,讨论该案承办人及合议庭成员有无主观过错、有无案件质量问题、有无故意或过失办错案的责任。
二是逐案通报到位。严格坚持对评查案件存在的共性和个性问题进行通报,一一指出案件评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并将问题点到办案庭室与具体案件和承办人,督促整改。对一些普遍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总结、归纳,由审判管理办公室发出整改通知,提醒、指导办案人员在工作中应注意的问题和怎样防范等,防止了类似问题的反复出现。
三是逐案整改到位。承办庭室对案件存在的问题按照评查表对照整改,并以季度为单位,将整改后的卷宗报送到审判管理办公室,由审判管理办公室检查后方可归档,严禁案件“带病”归档,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严格的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