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案件质量,从源头上努力减少不稳定因素。打牢基础,从源头上确保公正,坚持不懈地狠抓案件质量,努力减少上诉和申诉案件,提高服判息诉率,力争案结事了,消除涉诉不稳定隐患。二是强化调解,把调解的要求贯穿到工作的每一个环节。树立以调解论本领的意识,把调解结案率作为工作评比的一个重要方面,把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人民调解有机地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诉讼调解中的作用。在每个案件当中都力争使调解发挥最大的社会效益作用。三是强化实效,认真对待群众来信来访。认加强信访工作,敞开接访,认真听取来访群众意见、建议和批评,对从中发现的问题高度重视及时转办、督办,切实解决,防止推、哄、拖,对确实存在问题符合再审条件的案件,及时依法进行再审,既维护了司法权威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信访工作成效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