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舆县法院在深入推进农村平安建设工作中,延伸审判服务职能,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提供了强有力地司法保障。
该院一是推行案后回访口对经济困难当事人、信访当事人和瞻养、抚养案件当事人,结案后都进行一至两次回访,及时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并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给予弱势群体以经济上的帮助;二是提出司法建议。在审理案件过程中, 针对少数村委会和辖区单位在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等方面暴露出来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及时发出司法建议书,避免类似矛盾纠纷的重复发生;三是主动送法进村。对瞻养案件、土地承包等案件,坚持就地开庭、巡回审理,收到了“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利用乡(镇)村集日,定期上街宣传,发放普法材料,解答群众疑问;四是指导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定期邀请人民调解员旁听庭审、为基层调解组织捐赠普法书籍材料、给镇村调委会委员作法制辅导报告等形式,认真负责地做好指导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