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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舆法青年说】 钱坤:从法官助理到员额法官,八载基层的“路”与“悟”

发布时间:2026-07-30 08:44:13


开栏语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文化思想,生动展现法院干警在工作中的思考与担当,讲好平舆县人民法院的审判执行故事,搭建工作经验交流平台,不断提升审判执行质效与司法能力水平,平舆县人民法院推出“舆法青年说”专栏,聚焦一线干警的成长经历、办案故事、办案心得,通过一线干警的亲笔札记,还原一纸判决背后,那些不为人知的思考与坚守、温情与担当,或是化解矛盾时的耐心疏导,或是办案时对公平正义的朴素坚守,或是破解困境时的创新探索。在这里,一字一句,皆源于实践;一案一悟,皆关乎初心。


民事审判一庭钱坤

 

20176月我考入平舆县人民法院,一入职便在玉皇庙人民法庭工作,这一待就是8年,在审判辅助岗位深耕8年,全程参与基层各类民事纠纷的辅助审理、调解化解、文书草拟工作。2025年经过层层遴选考核,我顺利入额成为员额法官,工作岗位调整至民事审判一庭独立承办案件,如今入额履职已近满一年。

从基层法庭乡土化的简易纠纷处置,到民一庭复杂疑难传统民事案件审理;从法官助理幕后辅助办案、协助梳理证据,到员额法官独立开庭裁判、自主认定事实,回望九年司法征程,八年基层积淀蓄力,一年庭室执槌淬炼,让我对基层历练的价值、民事审判的逻辑、司法为民的内涵,有了更为深刻、具象的理解。

2017年刚入职时,我清楚认识到基层人民法庭是县域矛盾化解的最前沿,民间借贷、家事继承、邻里侵权、劳务合同等民生类案件高度集中。县域农村群众普遍存在证据意识薄弱的特点,大量当事人因为证据残缺导致维权艰难。抱着在一线实战练兵、积累群众工作经验的想法,我选择长期驻守基层法庭担任法官助理。

法庭工作节奏紧凑、事务繁杂,日常工作包含下乡送达、田间地头巡回调解、卷宗整理、庭审辅助、裁判文书初稿撰写等内容。在8年的助理生涯里,我跟随资深承办法官处理过上千起案件,很多人觉得基层法庭案件琐碎重复,不利于个人成长,我却始终认为,海量民生小案是锤炼青年干警办案能力最好的练兵场,每一次证据梳理、每一场群众调解,都是在为日后独立审判积蓄力量。八年间,我累计辅助审结各类民事案件两千余件,积累了丰富的证据甄别、事实还原、矛盾化解经验。

八年磨一剑,砥砺再出发。2025年通过法官员额制遴选考核后,我正式结束玉皇庙法庭法官助理工作,调任平舆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担任员额法官,开启独立审判职业生涯。民一庭主要负责审理民间借贷、婚姻家庭、合同类、侵权类、执行异议之诉等疑难复杂传统民事案件,案件法律关系交织、双方当事人对抗性更强、证据博弈更为激烈,对证据采信、事实认定、裁判说理的专业性要求更高。身份从“辅助办案、有人审核兜底”转变为“独立审理、终身负责”,让我真切体会到法槌背后千钧的责任,“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不再是制度标语,而是贯穿庭审、证据核查、文书撰写全过程的刚性准则。

入额一年来,我始终保持审慎严谨的工作作风,把基层养成的细致办案、贴近群众的工作习惯融入日常审判工作。

 

入额不久,我受理了一起法定继承人主张债权的民间借贷疑难案件,该案例后续以《继承人没有借条原件,还能要回借款吗》为题在豫法阳光平台刊发。具体案情为:原告系出借人的法定继承人,出借人在生前向被告出借一笔大额资金,后出借人因病去世,原告整理遗物时无法找到借条原件,多次向被告催要欠款均被拒绝,被告当庭以原告无法提交借条原件、借条复印件无法作为有效证据为由进行抗辩。庭审过程中,被告抗辩逻辑看似符合形式上的举证规则,但若机械采信该抗辩理由,会直接导致合法债权无法得到保护。此时我在基层法庭八年积累的办案经验发挥了关键作用,我没有陷入“无借条原件就无法认定借贷关系”的机械司法误区,严格依照民事诉讼高度盖然性证明标准,对全案证据逐一核查、综合研判,结合日常生活实践,长辈保管习惯、信息断层等合理原因,导致借条原件灭失或无法找到,符合一般生活常理,不能仅以缺失借条原件为由,否定借贷关系存在的可能性。结合本案原告提供的银行转账记录、微信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证据,可证明借贷事实的存在,已达到高度盖然性证明标准,最终判决被告向原告偿还剩余部分借款本息。

办结该案并形成典型案例后,我结合自身从基层法官助理到员额法官的成长经历,产生了三点深刻的司法感悟。

第一,基层一线历练是青年法官行稳致远的底气。八年基层法庭工作,让我熟知县域群众交易习惯、诉讼短板,明白农村群众证据保存意识薄弱的现实情况。正是因为常年处理同类证据瑕疵案件,我才能够跳出教条化的证据思维,立足客观事实审理案件。基层司法经历积累的群众工作能力、案件研判经验,是书本理论无法替代的宝贵财富,也让我在审理疑难案件时更接地气、更贴合实际。

第二,民事审判要坚守证据裁判原则,坚决摒弃机械司法。民事诉讼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事实认定不能单纯依赖书证原件。审判工作中既要严守“谁主张,谁举证”的证据规则,也要合理考量当事人的举证能力、客观举证条件,运用逻辑推理和日常生活经验对全部证据综合审查判断,通过完整证据链还原客观事实,兼顾司法公正与实质正义,切实避免形式化裁判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

第三,办案不止于定分止争,更要做好以案释法。将典型案例在豫法阳光等官方平台发布,能够实现 “审理一案、规范一类、教育一片” 的普法效果。一方面引导广大群众养成妥善保管借条、合同等债权凭证的习惯,另一方面明确司法裁判规则,为同类纠纷化解提供参考,助力提升基层社会法治治理水平。

 

手握法槌,心存敬畏;初心如磐,步履不停。回首在平舆县人民法院的九年司法之路,八年基层伏案沉淀,一年庭室执槌履职,改变的是工作岗位和身份职责,始终不变的是扎根县域、司法为民的初心使命。今后工作中,我会继续把基层积累的实战经验和民商事审判专业思维有机结合,审慎审理每一起疑难案件,精细核查每一组案件证据,精心打磨每一篇裁判文书,常态化总结提炼典型案例开展普法宣传,以严谨专业的审判工作化解矛盾纠纷,用公平正义守护辖区群众合法权益,以实干担当践行新时代人民法官的职责与使命。

 

责任编辑:平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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