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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调“舆”顺 平舆法院:一面“邮”来的锦旗

发布时间:2026-06-10 15:22:26


  麦浪滚滚,机声隆隆。三夏时节的中原大地,到处弥漫着丰收的喜悦。

近日,平舆县人民法院万冢法庭收到一个来自外地的快递包裹,让庭长刘晓有些意外。

拆开包裹,一面鲜红的锦旗映入眼帘,锦旗上“一周速立速执、保全调解显担当  一心为民办事、专业公正暖人心”二十六个烫金大字质朴有力,字字恳切。原来这是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件的原告代理律师寄来的,以此表达对法院工作的高度认可与诚挚谢意。

一句跨越千里的感谢,一面邮寄而来的锦旗,背后藏着一段“云端”调解故事。



江西省某公司、闫某存在劳动关系,20261月,江西省某公司足额发放了闫某劳务费。20262月,江西省某公司财务因操作失误,错将应付蔡某的50000元劳务费转入闫某账户。江西省某公司经多次催要无果后,遂将闫某诉至法院,请求判令闫某立即返还不当得利50000元,并申请诉讼财产保全。

承办法官刘晓受理案件后,第一时间梳理案情,发现该案事实清楚、争议明确,具备良好的调解基础。考虑到原告系外地企业,原告的代理律师又来自外地,来回奔波参与诉讼既耗时又费力。为提高纠纷解决效率,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刘晓决定以微信群+电话的形式,与双方在线上开展调解。在征得双方同意后,一座连接千里的云端调解室迅速搭建起来。


调解中,刘晓耐心倾听双方诉求、梳理争议焦点,引导双方理性化解纠纷。在向闫某释法说理时,刘晓语气温和却态度坚定:我理解劳动者的不易,但从法律层面来说,你在已结清劳务费的情况下,额外又收到他人的5万元劳务费,没有法律依据,该钱款转移基于原告的错误操作,而非其真实意思表示,你无故占有则构成不当得利,受到损失的原告有权要求你返还。


在刘法官的释法明理和耐心劝说下,闫某最终认识到自身行为的不当,双方自愿达成一致协议。闫某于次日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向原告返还了案涉款项。

从立案到结案,一次没跑就解决了问题,实实在在感受到了平舆法院如我在诉的为民情怀。原告江西省某公司收到案涉款项后,其代理律师专门打来电话致谢,并为平舆法院点赞。

责任编辑:平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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