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枚国徽高悬,几张简易的桌椅上分别摆放着审判员、书记员、原被告的桌牌。
近日,平舆县人民法院万冢法庭庭长刘晓一行走进平舆县重度残疾人托养中心,将巡回法庭“搬”到郭大娘病榻旁。

郭大娘现年77岁,丈夫早年去世,育有四名子女。由于年事已高,身患重病,生活无法自理。四名子女经协商,自愿达成了赡养约定,但二女儿王某一直没有遵守约定,怠于履行法定赡养义务。无奈之下,郭大娘将王某诉至法院,要求王某履行赡养义务。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刘晓考虑到郭大娘年事已高、行动不便,当即决定启动巡回法庭机制,用司法守护“老有所依”。
刘晓认为:“赡养案件具有特殊性,不仅要解决老人赡养问题,还要‘治病救人’,修复破碎的亲情,让老人安享晚年。”为实现纠纷实质化解,庭审前,刘晓决定先尝试调解。当天,郭大娘的三女儿也来到调解现场。
调解初期,刘晓以“拉家常”的方式,耐心听取了郭大娘的陈述和王某深藏心底的委屈与意见,发现矛盾根源在于多年的家庭积怨。刘晓意识到破局的关键或许就藏在往昔共同生活的温暖记忆里。
“羊有跪乳之恩,鸦有反哺之义。”刘晓从血脉亲情入手,引导双方回忆过去的美好时光以及老人如何含辛茹苦养大他们姐弟几个,努力消除隔阂、唤回亲情,弥合双方之间的亲情裂痕。


见王某态度有所松动,刘晓立即趁热打铁,从法理出发,向王某释明相关法律责任:“赡养父母既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更是子女应尽的法律义务。”并严肃告知拒绝赡养的法律后果。
在刘晓推心置腹的劝解下,双方多年的隔阂成功消融,王某认识到自身的错误,当场表示愿意承担赡养责任。最终双方就赡养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王某当场支付了之前拖欠的赡养费。

晚年生活有了保障,家庭紧张关系也得到缓解,郭大娘的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