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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舆法院:面对面解纷 心贴心服务,“法官有约”绘就司法为民新图景

发布时间:2026-01-27 09:34:00


  为切实回应群众司法关切,进一步畅通当事人和法官沟通渠道,平舆县人民法院设立“法官有约”固定接待日,每周五下午由主审法官面对面为当事人提供立案咨询、释法答疑、纠纷调解等服务。123日,第三期“法官有约”活动如期开展,现场共接待群众17人次,成功化解7起纠纷,用务实成效践行司法为民宗旨。

   拖欠工钱结清 保障务工权益


   

  原告郭某、朱某诉被告潘某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202558日之前还清工钱。然而过了约定还款日期,潘某仅履行了部分款项,剩余1400元一直拖欠未付,原告郭某、朱某二人多次催要无果。123日下午,郭某、朱某二人来到“法官有约”活动现场寻求帮助,承办法官王晓颖当即通过电话联系被告潘某,释明履约义务及违约后果,经过一番耐心疏导,潘某答应还款并通过手机转账付清剩余款项。至此,在承办法官的督促履行下,郭某、朱某二人的务工权益得以圆满兑现。

   劳务款久拖未结法官有约促和解


  2021年,被告樊某与原告余某签订劳务承包合同,约定将其承包的某别墅群土建工程中的木工劳务分包给余某施工。工程完成后,被告樊某仅支付了部分劳务款,余某多次与樊某协商结算事宜未果,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遂诉至法院追要剩余工钱。123法官有约活动当天,法官张爱华约见双方当事人,逐一厘清争议焦点,经过耐心调解,双方最终就还款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调解协议,约定樊某于202661日前支付剩余劳务款,该起纠纷得以妥善化解。

   远程调解,化解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卢某诉被告刘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被告刘某一直电话不接,找不到人,由于双方欠款事实清楚,为保障原告债权实现,法院依职权采取了财产保全措施,刘某这才主动联系法院,表示愿意与卢某协商和解事宜。123日,承办法官陈丹约见原告卢某来到法院,并通过电话与在外地的刘某远程沟通,释明财产保全措施对其生活的影响以及逃避债务的法律后果。经法官协调,双方最终达成和解,自愿签订调解协议,约定刘某于2026430日前偿清货款,该起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法官有约活动开展以来,已成功举办3期,累计接待群众四十余人次,成功调解纠纷十余起。通过面对面沟通、心贴心服务,为及时高效化解矛盾纠纷搭建了便捷桥梁,赢得了群众的广泛好评。下一步,我院将持续深化法官有约活动成效,以更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架起与群众之间的连心桥,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法治建设注入更强劲的司法力量。

责任编辑:平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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