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冬的淮北平原,阳光和煦,暖意融融。
前不久的一天上午,在平舆县人民法院大门口,民一庭庭长李勇办案团队成员从女工代表胡某手中接过锦旗。
“多亏了李法官耐心调解,我们工资才有了着落,谢谢你们!”女工代表胡某激动地说,昔日愁容也化为笑脸盈盈。
冬日暖阳映照下,锦旗上“认真负责公正廉洁 一心为民正义永存”的金色大字格外醒目。

李某、王某在平舆县开办一家服装加工厂,聘请胡某等十名农民工从事服装加工工作。之后,因资金短缺、经营不善,李某、王某拖欠胡某等十名农民工工资共计5万余元。经多次催要工资无果后,胡某等十名农民工遂将李某、王某起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李勇第一时间查阅卷宗,了解案情。他意识到,该起纠纷并不复杂,但关乎十个家庭的生计冷暖,也关系到小微企业的生存问题,若简单“一判了之”,可能会导致小微企业无法继续经营,同时也难以保障工人工资尽快兑现。为此,承办法官决定先在调解上下功夫,寻找纠纷化解的“最优解”。
调解当天,胡某等十名农民工拿着各自的工资欠条来到审判庭。逐一核对每个工人的欠薪数额后,被告认可尚欠5万余元工资的事实。
“眼瞅着快过年了,工资一直拖着不给,家里也急等着用钱,我们实在没办法了。”工人代表诉苦道,声音里满是焦急。
调解过程中,被告一直诉说自己的难处,表示服装加工厂因经营不善,造成资金周转困难,实在无法一次性付清所有欠薪。
针对这一情况,承办法官从法理、情理的不同角度,耐心地释法说理,结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向被告阐明拖欠农民工工资需承担的法律后果。
“要让工人看到你的诚意,拿出切实可行的偿还计划,积极地解决问题,才能争取到工人们的谅解,而不是以企业亏损、无钱支付为由推脱。”承办法官语重心长地劝导被告,并引导其换位思考,理解工人的不易以及依靠工资维持家庭生计的迫切需求。

“有法院给我们‘撑腰’,我们再相信他一次。”
经过多轮沟通,10名女工一致表示再给被告一些时间。被告也不再推诿,当场坚定表态:“我保证,10名工人的工资,‘小年’前一定全部支付完毕。”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签完字,女工们露出久违的笑容,连连向承办法官表示了感谢。随后,女工们拿着调解书,迈着轻快的步伐走出了审判庭。紧接着,庭外走廊里回荡起女工们的欢声笑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