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这笔钱这么快就要回来了,真是太感谢了!”11月28日,在平舆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接待室,申请执行人马某从执行干警手中接过执行款后,激动不已,连连向执行干警表示感谢。

据悉,马某与杨某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经法院审理,依法判决杨某向马某支付赔偿款7184.22元。判决生效后,杨某并未履行义务,马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闫炯第一时间对被执行人杨某名下财产展开全方位查控,并依法冻结了其名下账户。经过细致筛查,执行干警发现杨某账户内有部分存款,随即果断予以扣划,但该部分存款不足以还清全部赔偿款。

本着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执行干警没有直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而是主动与杨某取得联系,向其耐心释法析理,敦促其尽快履行法律义务。但杨某却心存侥幸,试图以“没钱”为由推诿。
“如果你继续拒不履行,法院将依法对你采取强制措施,包括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司法拘留等措施……”
执行干警向杨某释明相关法律规定,明确告知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法律后果。
面对强制执行的威慑,杨某终于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不再存有侥幸心理,当场表态:“我愿意履行,能不能给我点时间,我去筹钱还款。”几天之后,杨某主动将执行款送到平舆法院。
从执行立案到案款全额到位,这起“小标的”案件仅用了6个工作日的时间。此案的高效执结,不仅彰显了平舆法院执行措施的威慑力与高效率,更是对“如我在执”司法理念的生动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