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薛希民
中共党员,杨埠镇中心学校退休教师
2023年11月担任平舆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我是一名退休教师,也是一名中共党员,于2023年任平舆县人民法院陪审员,至今已有一个年头有余。回想陪审的每一起案件,桩桩件件都清晰地印在我的脑海里,让我感触颇深,思绪万千。在这一过程中,我不仅增强了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更深切体会到身为一名人民陪审员,所肩负的光荣而艰巨的使命。我常常提醒自己:要配合法官审好每一桩案件,当一名称职的陪审员,在履职过程中,让每一份正义得到伸张,让每一个罪犯得到应有的惩罚,还社会一个安静和谐的环境。
身为一名人民教师,在我陪审的案件中,有关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案件往往让我感到痛心。对于失足的青少年,除了法律的惩戒,更重要的是想方设法多渠道的引导他们反省悔过,帮助他们尽早回归社会,重启人生,继续为社会做出贡献。这也是我参加陪审工作以来,内心日益坚定的信念,更是身为一名人民教师不变的初心。下面,我想讲述一起令我印象深刻的案件。
“这孩子从小被惯坏了,任性得很,做事全由着自己性子来,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说到底,是我们当爸妈的没管好。这些年我俩一直在外地打工,跟孩子见不着面、说不上话,他日常全靠奶奶照顾。老人更是宠着他,他说啥信啥、要啥给啥,在家哄我们,在学校蒙老师。现在想想,都怪我没跟学校多沟通,也没好好教他是非对错,才让他一步步染上坏毛病,走到今天这步。是我们当父母的没尽到责任,没把他教好啊!”
这推心置腹的一席话,来自一名误入歧途的少年的父亲,是在庭后我们交谈下,他吐露的真实心声。
这位父亲眼中噙着泪花,声音带着几分颤抖与自责,继续说道:“我们总想着多赚点钱,给他更好的生活,却没想到,孩子最需要的其实是我们的陪伴和教导。现在说啥都晚了,只希望他能迷途知返,我们做父母的,也愿意和他一起,重新学习怎么做人,怎么生活。”
话语中的他,不是别人,正是坐在被告席上,他的亲生儿子小刚(化名),未满18岁,正值上学的黄金年龄。小刚与小丽(化名)在学校相识并建立恋爱关系,后小刚在明知小丽未满14周岁的情况下,在双方醉酒的情况下发生了性关系。
此案不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庭审过程中,小刚的父亲认为儿子没有违法犯罪,双方系自愿发生性关系,且是醉酒后,目的是想给儿子披上一层合法的外衣。
看着被告席上正值青春年华的少年,我感到十分痛心,如果父母能更加重视家庭教育和亲情的陪伴,也许小刚此刻仍在校园中与同学们一起欢笑成长,而不是站在被告席上承受这样的压力与痛苦。
当时我就想:庭后我一定要和小刚父母聊一聊,让其明白和未满十四岁的女性发生性关系属于违法犯罪行为,且根据刑法第18条第4款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同时,出于教师的职业习惯,提醒他们要好好教育孩子,劝诫孩子认罪认罚,深刻反省。争取减轻处罚,尽早回归社会,改过自新,充分施展人生才华。
于是在庭审结束后,我再次找到小刚父母,表明自己不仅是一名人民陪审员,也是一名人民教师。看到这样一个白白净净的孩子,坐在被告席上,就像看到自己孩子一样,看在眼里,疼在心里。虽然一步走错,但毕竟小刚还年轻,只是一念之差,只要真心悔改,未来的路还很长。
小刚父母低头沉默不语,我话锋一转,对小刚父母说:“孩子走到今天这一步,父母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孩子法律意识淡薄是一方面,但你们平时跟他沟通少、教育少,给孩子的爱更少。平时与学校及班主任老师欠缺联系沟通,没能及时掌握孩子的生活学习情况。孩子给奶奶照顾,老人家往往只疼不教,这样更让孩子放任自流,坏习惯就这样一点点钻了空子。”
这一席话,真切地说到了小刚父母的心坎上,仿佛一下子点醒了他们,两人留下懊悔的泪水。顿时,一双有力的手紧紧握住我,小刚父亲声音哽咽地连声道谢,并有了开头的一席话,我相信,这些悔过之言是他心灵深处的呼唤!
结语:这起案件让我感触颇深,很多未成年违法犯罪的案件的背后,往往是家庭在孩子成长关键期教育的缺失。父母本应该是孩子人生路上的引路人,给予正确的价值观引导和足够的关爱,但有些父母却因各种原因忽视了这些,让孩子的成长偏离了正轨。
尤其是在农村地区,很多家庭父母外出打工,孩子只能交给年迈的爷爷奶奶照顾,老人精力有限且教育观念相对落后,往往只能保证孩子吃饱穿暖,在精神层面的引导和教育严重不足。加上通讯工具的普及,面对网络上纷繁复杂的信息,孩子缺乏足够的辨别能力和自控力,容易受到不良信息的侵蚀,引发行为上的偏差,从而在不知不觉中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而且,由于亲子之间长期缺乏有效沟通,即使孩子内心有困惑和迷茫,也无从倾诉,久而久之,心理问题逐渐累积,进一步增加了违法犯罪的可能性。
希望类似案件能引起更多家长的重视,尤其在外常年打工的人们,要多关注、陪伴自己的孩子,尽量将孩子带在身边,或者分工负责,一人外出务工,一人在家负责孩子的教育,把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教育网络运用好,不要让迟到的爱成为孩子一生的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