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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舆县法院三项措施审理好青少年犯罪案件

  发布时间:2010-04-26 09:37:14


    平舆县法院针对未成人“两抢一盗”犯罪增多的情况下,通过走好庭前搞好摸底、庭中展开教育、判后不忘帮教督导三项措施,进一步教育和震憾未成年人犯罪。

    一是在庭审前针对未成年人成长过程中的生理和心理的特点,通过未成年被告人家长、老师、同学及基层组织的相关人员的座谈、沟通,全面了解未成年被告人的家庭情况、社会交往、思想基础、性格脾气、行为习惯表现等,探索其犯罪的主观动机,客观诱因,找准帮教的突破口。

    二是在庭审中法官们注重挖掘未成被告人作案的思想根源,适时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感化工作,使其认识所犯之罪对个人、家庭、社会造成的危害性,促进主动悔罪,为走向社会改过自新创造条件。

    三是在宣判后开展判后回访帮教督导。建立未成年人犯罪档案,到监所回访,了解掌握他们改造情况,回访中帮助联系约见亲人,赠送法律书籍、召开座谈会,帮助他们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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